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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巴南区天星寺镇敬老院招聘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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概览地区:重庆-巴南区总招聘人数:1人学历:大专

岗位信息

慈善管理岗位1人

专业要求: 学历: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专业:不限 年龄:35周岁及以下

报名时间2021.12.03~2021.12.07

单位简介

因工作需要,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重庆市巴南区天星寺镇敬老院非在编工作人员,负责协助敬老院管理工作。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:

报考事项

一、招聘原则

按照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的原则,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,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,择优聘用。

二、招聘岗位及名额

慈善管理岗位:1名。

三、招聘条件

(一)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。
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遵守国家宪法、法律、法规。

2.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,能够遵守规章制度。

3.年龄要求:35周岁及以下(即1985年12月10日以后出生)。

4.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(专业不限)。

5.身体健康并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。

(二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,不属于招聘范围。

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;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、犯罪嫌疑人,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、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;尚未解除党纪、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;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;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;现役军人;全日制在校大学生;法律规定的不得聘用其他情形的人员。

四、报名及资格审查

(一)报名时间

2021年12月3日-10日上午9:00—12:00;下午14:00—17:30。

(二)报名地点

重庆市巴南区天星寺镇人民政府党群办(重庆市巴南区天星寺镇天星街39号)

(三)报名咨询电话

天星寺镇党群办 023-66458375。

(四)报名要求及需提交资料

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。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:

1.本人户口簿、身份证、毕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。

2.本人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《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》。

3.本人近期免冠1寸登记照片1张。

(五)资格审查

由天星寺镇相关部门在报名现场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。经资格审查合格者,现场填写附件《天星寺镇敬老院非在编工作人员报名表》。

(六)开考比例

招聘职位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的比例应达1:2及以上。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比例要求时,可取消招聘职位名额。

五、考试考核

考试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。

(一)笔试

时间及地点: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。

笔试科目及分值:笔试采取计算机写作的方式进行,总分为100分。

(二)面试

面试由天星寺镇党群办牵头组织。

面试时间及地点: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。

面试比例:按拟招聘职位人数1:2的比例,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,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情况,则均进入面试;达不到规定比例的,经镇党委同意后,可保留该指标或取消招聘职位名额。

面试方式及分值: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,满分为100分,面试成绩当场公布,并于当天公布张贴在镇政府一楼大厅公示栏。

总成绩计算方法:考试考核总成绩=笔试成绩×50%+面试成绩×50%。

面试结束后,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: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。

笔试成绩、面试人员名单、笔试面试总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分别在镇政府一楼大厅公示栏公布。

六、体检、考察和公示

(一)体检

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(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)。体检标准参照《关于修订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及〈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(试行)〉有关内容的通知》(人社部发〔2016〕140号)等规定执行。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义的,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书面向天星寺镇人民政府提出复检申请,经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,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(复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)。

(二)考察

体检合格者,由天星寺镇人民政府组织考察,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、道德品质、业务能力、工作实绩等,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。

(三)公示

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,在天星寺镇人民政府公示栏内进行公示,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。因体检、考察、公示不合格以及在公示前考生确认自动放弃资格所出现的缺额,在应聘参考人员中按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。

七、聘用及工资待遇

(一)聘用

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,与重庆贝思特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《派遣员工劳动合同书》,安排至巴南区天星寺镇敬老院工作。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,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、发现隐瞒聘前病史、学历造假、履历造假、资质造假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,取消聘用资格。

(二)待遇

聘用人员月基本工资2400元,另有绩效考核、年终考核,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。用人单位提供工作餐,请休假、工作纪律、节日慰问等按照天星寺镇机关非在编人员管理办法执行。

本简章由重庆巴南区天星寺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。

报名所需附件下载附件:天星寺镇敬老院非在编工作人员报名表.docx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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